越南對中國、韓國部份電鍍鋼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25-04-14

一、根據越南工商部新聞資料,越南工商部於本(114)年4月1日頒布第914/QD-BCT號決定,對中國、韓國產製之部份電鍍鋼鐵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該決定自頒布日起15天後生效,效期為120天,中國產品適用稅率為37.13%、韓國產品適用稅率為15.67%,適用產品稅則號列如次:7210.41.11、7210.41.12、7210.41.19、7210.49.11, 7210.49.14、7210.49.15、7210.49.16、 7210.49.17、7210.49.18、7210.49.19、7210.50.00、7210.61.11、7210.61.12、7210.61.19、 7210.69.11、7210.69.19、7210.90.10、7210.90.90、7212.30.11、 7212.30.12、7212.30.13、7212.30.14、7212.30.19、 7212.50.14、7212.50.19、7212.50.23、7212.50.24、7212.50.29、7212.50.93、 7212.50.94、7212.50.99、7212.60.11、7212.60.12、7212.60.19、 7225.92.20、7225.92.90、7226.99.11、7226.99.91。

二、越南工商部係於去(113)年6月14日啟動本項反傾銷調查案。據越南海關統計,截至去年3月底之前12個月,越南相關產品進口量達45.4萬公噸,較前期大幅成長91%,且本項調查啟動後自中國之進口仍持續增加,去年4至12月進口量達38.2萬公噸,較2023年同期增加20%,故越南工商部決定就相關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稅,以控制進口量及保護國內產業免受損害。越南工商部將續對國外製造商及越南進口商進行實地查驗,以利完成最終調查報告。

三、本案詳細資訊請參閱越南工商部網站:https://moit.gov.vn/tin-tuc/thong-bao/ap-dung-thue-chong-ban-pha-gia-tam-thoi-doi-voi-mot-so-san-pham-thep-ma-co-xuat-xu-tu-trung-quoc-va-han-quoc.html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00199&areaID=2&infotype=1&country=6LaK5Y2X&history=&PointWork=1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