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4-25
旨揭公告依據商品檢驗法第3條、第5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第35條第3項、第39條第2項、第43條第2項、第43條第4項及第46條辦理。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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