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提供對自歐盟、美國、日本及我國進口之聚甲醛反傾銷調查終裁之基本事實報告

發布日期:2025-05-02

依據中方資訊,本案之利害關係方可在公告之日後10天內,以書面及電子檔之方式向中國大陸商務部調查機關提交評論意見;且提交之評論意見應包括機密版及非機密版。

電子檔之評論意見應向其貿易救濟調查資訊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出,書面之評論意見應送至其商務部之「貿易救濟暨調查局」(TRB)。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