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發布「單一市場策略」(Single Market Strategy)

發布日期:2025-05-26

2025-05-22 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1歐盟執委會2歐盟執委會3

為降低會員國間之投資與貿易障礙,及企業之經商負擔,歐盟執委會嗣於本年5月21日發布「單一市場策略」文件。該策略之工作項目重點如次:


一、移除阻礙歐盟單一市場內貨品及服務自由流動之十大要害(the Terrible Ten),包含:
(一)過度複雜之歐盟法規:
•    透過提出簡化歐盟法規之綜合套案(Omnibus),來減少企業不必要負擔,並確保政策目標之有效達成。
•    在政策影響評估階段,進行競爭力測試,確保歐盟單一市場持續創新。
•    修訂歐盟公共採購架構,來促進歐盟境內規範一致性,並使永續、韌性在對特定技術與關鍵領域之採購中,成為主流。
(二)會員國未確實將歐盟規定轉換成國內法,或未考量歐盟條約相關原則,導致會員國間規範分歧,並造成單一市場之經濟負擔:例如提出單一市場障礙預防法案(Single Market Barriers Prevention Act)。

(三)會員國間設立事業及營運相關規範分歧:
•    執委會擬提出「歐盟商法」 (又稱「第28個體系」,28th regime),涵蓋可適用歐盟27個會員國之破產、勞工、稅務等領域之統一規範,提升經商容易度。
•    修訂執委會事業轉讓(business transfer)建議。
(四)專業資格之承認程序冗長且複雜:
•    探索在歐盟層級制定處理勞工移動障礙、對第三國公民專業資格承認與驗證之法規。
•    利用數位工具來加速專業資格之承認。
(五)制定與創新及競爭力相關之標準速度緩慢:允許執委會在必要時建立共同規格(specification),並檢討歐盟標準化規章(Standardisation Regulation)。

(六)會員國間包裝、標示及廢棄物相關規範分歧:
•    調和標示規範,並促進數位標示解決方案之利用(例如透過數位產品護照)。
•    處理會員國間就延伸製造商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規範之分歧,刪除EPR)體系不正當之授權代表人要求,並減少申報義務,包含將申報頻率降低為每年一次。
•    改革廢棄物終端及副產品準則,促進供回收之廢棄物進料(waste feedstock)跨境運輸。
(七)產品相關規範過時及產品合規性有待加強:強化歐盟與會員國海關及市場監控主管機關之合作,討論成立歐盟市場監控機關之可能性;推動歐盟產品法規架構之現代化,融合數位化、提倡循環力及強化安全性。

(八)會員國間服務相關法規分歧:推出倡議,促進已在一個會員國獲得授權或驗證之服務提供者,可在其他會員國提供服務;發展供會員國使用之「暫時提供跨境服務權利」指引與建議。

(九)暫時派駐勞工流程繁瑣:支持歐盟完成制定相關法規,及預計於115年推出公平勞工移動套案(Fair Labour Mobility Package)。

(十)地區供應限制(Territorial Supply Constraints,TSCs,係指大型生產商限制零售商在一個會員國購買產品,並在另一個會員國轉售所購入之產品):發展競爭法外之其他對抗不公平TCAs行為之工具。 

二、為歐盟服務產業注入新動能:服務占歐盟經濟最大比重,然會員國間之跨境服務貿易正萎縮。執委會爰提出下列主要措施,該等措施將補充歐盟在能源、電信、運輸及金融服務部門之既有倡議。
(一)提出營建服務法提案及歐盟配送新法案,更新營建及郵務包裹業之規範。
(二)促進工業相關服務之發展,例如基礎建設安裝、維護及維修服務。
(三)支持會員國鬆綁商業服務相關法規。

三、支持中小企業成長與發展:為協助中小企業開拓單一市場契機,執委會提出以下主要措施。
(一)新增「中小型資本企業」(small mid-cap companies)定義,將中小企業享有之部分利益擴及前述企業。
(二)建立中小企業身分證(SME ID)線上工具,以驗證中小企業之狀態。
(三)強化中小企業特使網絡功能,以支持中小企業從事會員國間之跨境貿易。
(四)採認「中小企業自願性標準」(Voluntary SME standard)建議,管理其供應鏈及金主關於永續之請求。

四、推動單一市場數位化:
(一)建立歐盟商業錢包、數位身分錢包。
(二)將產品符合性聲明及其他產品相關文件電子化。
(三)在標準化與公共採購修訂法案中置入數位化條款。
(四) 將電子發票法規自指令提升至規章層級,俾使歐盟電子發票交換標準在歐盟境內具強制性。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01695&areaID=2&infotype=1&country=5q2Q55uf&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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