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對自我國等進口之尼龍絲產品反傾銷落日複查案舉辦公聽會

發布日期:2025-06-10

尼龍絲產品 南方共市稅則號列為5402.31.11、5402.31.19及5402.45.20

巴西工商發展暨貿易部國際貿易局(SECEX)貿易防衛管理組(DECOM)於本(114)年6月4日通知我方,訂於本年7月3日巴西利亞時間下午4時於該部禮堂舉行旨案公聽會,利害關係人倘擬出席,須於6月30日前於電子資訊系統(SEI)登記出席名單;欲陳述意見者則須於6月23日前透過SEI提交書面資料。

如需進一步資訊,請致電+55-61-2027-7770或電郵fiosnailon_rev@mdic.gov.br。

聽證會討論以下內容:

1.以韓國作為替代參考市場不足以確定中國大陸的正常價值,我國則因產品相似、生產能力市場結構及出口能力等原因為更佳參考之選擇。

2.鑒於PA6和PA6.6紗線之間的價格差異,需調整削價計算及可能的出口價格,以進行公平比較。

3.分析造成損害的其他因素,例如PA6和PA6.6紗線市場區隔造成的影響,對國內產業未受到損害,及與被調查進口產品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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