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公告對汽車零配件第232條關稅之進口調整扣抵程序,以增加美國國內生產並強化國家安全

發布日期:2025-06-26

2025-06-26 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 廖組長浩志

一、美國商務部(DOC)於本(6)月13日公告對汽車零配件第232條關稅之進口調整扣抵程序,要點略以:

(一)背景說明:美國川普總統於本(2025)年3月26日發布第10908號公告,依據《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對部分進口汽車及特定汽車零配件課徵25%關稅。川普總統於本年4月29日發布第10925號公告,允許在美國境內組裝汽車之製造商申請「進口調整扣抵額」(Import Adjustment Offset Amount),以抵扣其因第10908號公告所產生之汽車零配件關稅稅額,並指示商務部訂定相關申請程序。

(二) 依據第10925號公告,DOC公告旨案具體申請程序,包括:

申請對象為自本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間於美國完成最終組裝之汽車製造商,依下列比例核予進口調整扣抵額:

(1)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30日:按汽車建議售價總額(MSRP)之3.75%。

(2)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按汽車建議售價總額(MSRP)之2.5%。

申請人須檢具之文件包括:美國境內之產量預測、建議售價總額、預估在第232條關稅的稅額、申請扣抵額之計算方式、可使用扣抵額之授權進口商清單及高階主管簽署之證明書等。

進口調整扣抵額僅限核准製造商所授權之進口人使用,僅用於抵扣依第10908號公告所課徵之汽車零配件關稅,金額不得超過製造商實際應負擔之關稅總額,且不得轉讓、買賣或移轉。

DOC將檢視申請的完整性,並得要求書面補件或說明,另將持續監督製造商和進口商的合規情形,並適時向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通報違規資訊,CBP可行使權力進行稽查,以確保其遵守相關規定,倘其提交的資訊不完整或內容不實,可能會受到處罰。

DOC援引《資訊蒐集法》(Paperwork Reduction Act,PRA)之緊急程序,向行政管理與預算局(OMB)申請核准資料蒐集,以加速制度之實施,並已開放公眾提供意見。

二、檢附前述聯邦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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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02981&areaID=&infotype=1&country=576O5ZyL&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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