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簡化外國人入境措施
發布日期:2025-07-04
2025-07-03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經濟組 林組長祐宏
自 2025年7月1日 起,斯洛伐克針對外國人(非歐盟/申根區公民)的入境和居留規則進行了修訂,以簡化行政程序並提高效率。
主要簡化措施如下:
- 取消部分文件要求:
- 無需提供財力證明: 申請居留時,不再強制要求提供在斯洛伐克停留期間的財力證明。
- 無需附上照片: 提交居留申請時,不再需要附上實體照片,因為生物識別數據(包括臉部照片)將在警局現場採集。
- 國家簽證有效期延長:
- 為獲得居留許可而簽發的國家簽證(National Visa)有效期從原來的90天延長至120天。這為申請人提供了更充裕的時間來完成居留手續。
- 商業目的臨時居留配額:
- 斯洛伐克將有權針對商業目的的臨時居留申請設定配額。代表政府將能根據國家經濟需求和勞動力市場狀況,控制特定類別外國商業人士的入境數量。
斯洛伐克內政部新規定預計將使外國人申請斯洛伐克居留的過程更加便捷,減少行政負擔,並可能吸引更多符合斯洛伐克經濟發展需求的商業人才。同時,設定商業居留配額則賦予政府更大的彈性來管理外國勞動力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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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