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就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擴及適用部分下游產品、相關反規避措施及電力碳含量計算修訂規範等啟動公眾諮詢
發布日期:2025-07-08
2025-07-07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歐盟執委會就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擴及適用部分下游產品、相關反規避措施及電力碳含量計算修訂規範等啟動公眾諮詢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
謹查歐盟執委會於本(7)月1日公告,針對其擬就旨揭面向規範提出提案啟動公眾意見諮詢。依據執委會上傳之說明文件:
(一) 歐盟執委會預計在本年第4季提出修訂CBAM規範之提案,其內容將涵蓋下列面向:
1. 將CBAM擴及適用部分下游產品:此係為避免碳洩漏風險移轉至供應鏈下游,抑或歐盟下游產品製造商將產品移至海外生產,及歐盟進口商改向氣候政策較薄弱之第三國進口產品,以降低所須付出之碳成本等情形。執委會擬考量產品恐造成碳洩漏之風險(包含產品之可貿易性與碳成本)、產品與碳含量之關聯及技術可能性等要素,來評估應納管之下游產品範疇。
2. 反規避規範:規避行為係指在不具充分、正當或符合經濟等理由之情況下,部分或完全躲避CBAM下之金錢義務,並戕害CBAM所欲達成之環境正義。例如恐在歐盟境外對CBAM基礎產品進行微幅加工或轉換,使產品不再落入CBAM納管產品範疇,再將其輸銷至歐盟。執委會考量之反規避措施選項,可能包含針對生產技術及產品組成新增額外申報要求。
3. 電力碳含量計算修訂規範:目前電力之碳含量計算主要仰賴預設值,然前述預設值係以化石燃料發電作為計算基礎,故其將對第三國在其能源組合中使用脫碳方法之努力造成否定效果。儘管進口商得使用實際值來申報,惟進口商抱怨欲符合購電協議(PPAs)定義等條件有其困難。執委會考量之選項,包含將預設值之計算基礎自純二氧化碳排放量變更至其他要素、釐清不同購電協議可適用之情況等。
(二) 本案公眾諮詢將蒐集各界意見8週,至本年8月26日止。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