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斯洛伐克落實歐盟「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進展
發布日期:2025-09-03
2025-09-02 駐斯洛伐克代表處經濟組 林組長祐宏
一、 為確保企業提供可靠且可對照的永續發展資訊,用以協助投資者、分析師、消費者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更有效地評估企業的永續績效,同時作為歐盟「綠色新政」(Green Deal)的一部分,歐盟發布「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旨在取代並強化先前「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NFRD)」,提高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資訊揭露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進而引導資金流向更具永續性的技術與產業,進而改變企業行為。
二、 依據CSRD指令,斯洛伐克配合修訂第 431/2002 號「會計法」(2024年6月1日生效)),就企業規模(資產總額、淨營業額、員工數),界定列管企業門檻,要求受列管企業永續發展報告(Sustainability Report)納入企業年報獨立專章,且須經獨立審計師審核。報告內容需符合「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標準」(ESRS),涵蓋企業在永續方面的影響、計畫與目標,特別是關於氣候變遷與實現氣候中和的目標。
三、 歐盟意識到許多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對於準備這些複雜的永續報告可能需要更多時間,加上歐盟有意簡化提繳報告要求,以解決CSRD指令在實務運作上窒礙難行之處(例如調整報告範圍與內容、提高適用門檻、調降標準、甚至取消部分責任條款等,以減輕企業負擔),歐盟爰於2025年初發布「簡化綜合方案(Simplification Omnibus Package)」,其中包含「凍結條款(Stop-the-Clock)」,將部分列管企業報告義務延後2年。
四、 CSRD指令在斯國實施情形:
(一) 根據延遲後的時程,受 CSRD 規範的企業將分階段實施報告義務:
1. 第一批企業(現已受 NFRD 規範的公司):自 2025 年開始針對 2024 會計年度提交報告。
2. 第二批企業(大型公司):原定 2026 年提交報告,現延至 2028 年。
3. 第三批企業(受歐盟規範的上市中小型企業):原定 2027 年提交報告,已延至 2029 年。
(二) 斯國各部會協調分工情形:
1. 財政部: 政策制定與針對會計與永續揭露相關國內規範詮釋;維護並運作財報資料庫(registeruz.sk),與公開企業年報與附屬的永續資訊並提供下載功能。
2. 國家銀行(NBS): 資本市場及上市發行人年報(ESEF 電子報導)格式監理。
3. 獨立監理機關「Urad pre dohlad nad vykonom auditu(法定審計公監署)(udva.sk)」其核心任務包括審核會計師的執業資格、檢查審計公司的品質控制體系,以及在必要時進行紀律處分,未來永續報告的有限(或合理)確信查核即納入監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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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