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公告針對申請產品納入汽車零配件232關稅產品範圍及其程序機制徵求公眾評論
發布日期:2025-09-23
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本年9月17日在聯邦公報公告「汽車零配件232關稅產品納管機制之採認與程序(Adoption and Procedures of the Section 232 Automobile Parts Tariff Inclusion Process)」,建立「暫行最終規則(interim final rule, IFR)」,並針對「暫行最終規則」及首次擴大汽車零配件產品適用範圍,分別徵求公眾意見,要點略以:
一、本年3月26日發布之第10908號總統文告(Adjusting Imports of Automobiles and Automobile Parts into the The United States, Automobile Proclamation)(下稱汽車文告),要求商務部長於本年6月24日(即文告頒布後90日內)前建立流程,使更多客車(passenger vehicles)及小貨車(light trucks)零組件產品能納入課徵232條款關稅範圍。
二、爰此,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BIS)發布前揭「暫行最終規則」,以公告說明前揭流程已於本年6月24日建立,ITA將就「暫行最終規則」徵求公眾評論至本年11月3日。
三、商務部說明眾多科技變革刻正改變汽車產業,包括在驅動系統、自動駕駛能力及其他先進科技領域。商務部認為協助商用汽車及國防產業製造商,將具國防應用重要性之新興汽車科技產品,納入課徵232條款關稅產品範圍,至為重要。此外,商務部也注意到有很多汽車類產品落入非屬汽車領域的稅則號列。
四、申請產品納入汽車零配件232關稅產品範圍(Inclusion Process):
1.申請資格:美國境內汽車或汽車零配件製造商,或其代表產業協會。
2.申請時程:ITA每年於1月、4月、7月、10月首二週開放申請。第1次將自本年10月1日開始。
3.提交請求者須提供以下資訊:
(1)申請人身分,如個人、公司或公協會。
(2)申請納入之零配件之具體描述。
(3)該汽車零配件之美國統一關稅表(HTSUS)分類碼(8碼或10碼)。
(4)說明該產品為汽車零配件之理由。
(5)受影響之美國國內產業資訊。
(6)進口與國內產量之統計數據。
(7)說明該產品進口增加是否危及美國國安或違背汽車文告等相關總統文告欲解決國安危機的目標。
(8)任何提交之商業機密內容須有非機密版本。
(9)所有提交資訊包含附件,須限制於30頁內。
4.未符合規定之提交文件可於48小時內更正;2週提交期屆滿後,符合規定之提交文件將以非機密版本公布於regulation.gov,並開放14日公眾意見徵詢。
5.ITA將依下列標準進行評估:
(1)該8位或10位碼稅則號列產品是否為汽車零組件產品。
(2)該產品之進口是否威脅國家安全或損害汽車文告等相關總統文告欲解決國安危機的目標。
6.美國商務部長或指定官員將於60日內對每個申請作出核准或駁回申請的決定;ITA會將判定結果及理由以備忘錄方式公告於 regulations.gov;經核准者,其稅則號列將納入調整後之汽車文告附件I,並將在《聯邦公報》公告。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