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9-25
埃及前於本(114)年4月22日對旨揭產品展開防衛調查,並於本年9月10日通知WTO防衛委員會,初步認定進口激增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爰擬自本年9月14日起實施臨時防衛措施至115年4月1日,臨時防衛稅率為13.6%,最低稅額不低於每公噸3,673埃及磅。
另我國未獲開發中國家微量豁免。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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