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貿易將走向保護主義?

發布日期:2025-10-13

自川普總統於今(2025)年4月宣布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後,各國政府不斷與川普政府協商,期望爭取最優質的稅率。然而,這些貿易談判大多都聚焦在實體商品的關稅上,鮮少討論到數位貿易規則的相關議題。由於目前大部份實體產品都有結合數位應用,數位貿易日益成為全球貿易的核心,這意味各國在和美國進行貿易談判時,不僅需爭取實體產品在美國的市場進入,還必須確保其中內嵌的數位服務與後續支援,也能進入美國。

原則上,各國的貿易優惠都是建立在「原產地規則」之上。不過,對於數位貿易而言,由於數據可在全球各地流通,這也導致各國難以對數據進行「原產地」的認定。此外,目前全球尚未就數位貿易的原產地規則達成共識,而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現行的《原產地規則協定》也不適用於虛擬數據。歐洲智庫「貨幣金融機構官方論壇」(Official Monetary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orum, OMFIF)認為,這有可能成為川普在構建雙邊優惠貿易體系時,所面臨的新風險。

由於數位嵌入型商品背後牽涉到跨境數據流動,因此各國在與美國進行貿易協商時,勢必需和美國擬定共同的數據監管系統。然而,OMFIF指出,要落實數據來源的監管,並非易事。唯一的途徑就是建立「數位防火牆」(digital firewall),即監控與審查數據流動的系統。雖然這在技術上是可行,且中國政府也正在實施,僅允許經國家審核的數據通過,但若美國要求其貿易夥伴也建立類似中國的數位防火牆,可能會與其自由民主價值產生矛盾。同時,這也可能導致各國簽訂一堆相互重疊、互不相容的雙邊數位貿易協議(義大利麵碗效應)。如此一來,各國政府不僅需在實體商品上,築起關稅圍牆,也可能要在數位貿易上,設起防線。

隨著數位化的進程不斷加速,跨境貿易的規模、範圍與速度都大幅提升。OMFIF建議,各國應透過多邊協商,並達成具共識性的原產地規則。如此才能避免全球分裂,產生彼此競爭的數位陣營。

值得一提的是,正當川普近期在英國完成第二次國是訪問後,外界一直關注兩國在未來數位貿易領域上的談判進展。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指出,美英在今年5月達成《美英經濟繁榮協議》(U.S.-UK Economic Prosperity Deal)時,曾提到未來雙方將建立「變革性技術夥伴關係」(transformative technology partnership),但目前仍缺乏一個全面的數位貿易和技術合作框架。事實上,英國在2001~2024年在數位服務稅上,共徵收了31億美元,其中課稅對象幾乎都來自美國企業。美國認為,該稅具有歧視性,違反了現有的租稅協定,威脅要重啟對數位服務稅的301條款調查。而英國則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正在進行的國際談判,以保留向美國徵稅的能力。由於美國每年向英國出口價值685億美元的數位服務,為美國提供了超過300萬個就業機會,CSIS預計數位貿易將成為兩國經貿談判的焦點之一。美國數位服務出口每年成長約10%,雙邊貿易維持順差。

雖然自1998年以來,各國已針對《WTO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倡議》(Joint Statement on E-commerce, JSI)達成初步共識。為促進數位貿易蓬勃發展,暫不對軟體或數位媒體等產品徵收關稅。然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指出,隨著WTO第14屆部長級會議(MC14)將於2026年3月召開,部份國家可能會要求解除課稅禁令,以尋求新的國家收入來源。不過,OECD也分析,若各國對數位貿易課稅,其帶來的財政收益將微乎其微,但風險卻切實存在:貿易成本上升、競爭力下降,以及中小企業和發展中經濟體錯失成長機會。

 

【由梁耀鐘、劉又銓綜合報導,OMFIF,2025年10月2日;CSIS,2025年10月9日;OECD,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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