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能源部首度發布碳權法規框架
發布日期:2025-10-22
2025-10-20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荀組長玉蓉
資料來源:PH eyes carbon credit trade with Singapore, Japan, Europe
菲國能源部(DOE)於本(114)年10月10日發布第18號通令(DC2025-09-0018)(如附件),建立能源部門碳信用交易之政策框架,為未來的碳交易市場機制作準備,特別是協助民營部門取得碳融資,該部將成立能源碳權工作小組(TFECC)協調跨領域行動。
DOE表示在新政策框架下,將發行由該部所承認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減排量之碳權憑證(CCC),作為碳權交易標準單位,CCC將採用菲國認可之國際標準,例如「巴黎協定」第6條下所定之國際減碳移轉成果(ITMO),碳排放配額及國際航空碳排抵銷和減排計劃(CORSIA),防止重複計算及制定碳權所有權、使用及轉讓之明確規則,促進交易制度之透明度和完整性。
DOE進一步說明該政策將有助利用菲國豐富再生能源以推動菲國能源計畫(PEP)2023-2050目標,並重申未來將透過雙邊或多邊碳權交易機制,與夥伴國家如新加坡、日本和歐洲國家等合作實踐該政策,以符合「巴黎協定」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攝氏2度內,並朝控制在攝氏1.5度以內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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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