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同意永久終止俄羅斯天然氣進口及逐步淘汰俄羅斯石油
發布日期:2025-12-08
2025-12-05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網站
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於2025年12月3日針對永久終止俄羅斯天然氣進口及逐步淘汰俄羅斯石油之立法提案,達成臨時性政治協議(provisional political agreement),尚待正式批准。此項歷史性決定將終結歐盟對俄羅斯能源的依賴。
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5月6日提出「終止俄羅斯能源進口路徑圖」,以確保歐盟完全獨立於俄羅斯能源之路徑,並續於同年6月17日提出立法提案,以有效禁止所有俄羅斯天然氣進口及確保逐步淘汰俄羅斯石油。
一、 俄羅斯天然氣進口將逐步永久終止:
(一) 液化天然氣(LNG)進口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管線天然氣(pipeline gas)需在2027年9月30日前全面淘汰。
(二) 針對2025年6月17日前簽訂之短期供應契約:LNG自2026年4月25日禁止進口,管線天然氣自2026年6月17日禁止進口。
(三) 針對2025年6月17日前所簽訂之長期LNG進口契約:自2027年1月1日禁止進口(此與第19輪制裁一致)。
(四) 管線天然氣長期契約:僅可持續至2027年9月30日。但會員國之儲氣量若低於所需存量,則管線天然氣進口禁令延自2027年11月1日實施。
(五) 現有契約的調整僅限於狹義的操作需求,且不得增加數量或價格。
(六) 最遲至2027年11月,歐盟將完全且永久淘汰俄羅斯天然氣進口。對於過渡期間所進口之俄羅斯天然氣,事先授權需附上詳細資訊,以確保進口量限制在既存契約所允許範圍。
(七) 在既有海關管制及監管框架,納入強力的防規避措施,包括強化透明度、監測與追溯在歐盟市場之俄羅斯天然氣,以確保進口禁令有效執行。
二、 俄羅斯化石燃料將逐步且協調淘汰:
(一) 會員國需於2026年3月1日前提交國家多元化計畫,說明其多元化天然氣與石油供應之措施。會員國亦需在法規生效一個月內通知執委會,其是否有俄羅斯天然氣供應契約或國家法律禁令。
(二) 為防止規避天然氣禁令,新法將建立監測機制,要求主管機關就天然氣進口合作與交換資訊。執委會將與歐盟相關機構共同密切監督淘汰俄羅斯天然氣與石油之進展與影響。
(三) 本法規之措施將與會員國充分協調與注意推動時程,期將價格衝擊降至最低,透過安全且可預期之替代供應穩定市場,並提供法律確定性。
(四) 執委會仍承諾確保在2027年底前淘汰所有剩餘之俄羅斯石油進口,並預計於2026年初提出禁止俄羅斯石油進口之立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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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