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召開對我國等6國2乙基己醇反傾銷落日複查案公聽會情形
發布日期:2025-12-17
一、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DGTR)於本(114)年12月11日召開本案公聽會,相關會議重點情形如次:
(一)印度製造商代表:印度國內生產雖可維持運作,但仍面臨進口競爭壓力,倘取消反傾銷措施,可能再度面臨進口品低價傾銷而造成產業傷害,申請落日複查係基於印度整體產業之利益。
(二)印尼貿易部:反傾銷措施為暫時性工具,不應為長期保護之手段。印度國內產業之問題係屬內部營運效率與成本管控,並非進口壓力。另強調印尼於調查期間無出口印度紀錄,爰印度國內產業損害與印尼無關,要求排除對印尼調查。
(三)我方建議DGTR排除對我國調查,理由如次:
- 印度已實施反傾銷措施逾10年,不應於缺乏正常理由下無限期延長保護措施。
- 印度國內主要生產商BCPL(未申請調查)營運狀況良好且具獲利能力,未因進口產品而遭受實質損害。
- 我國出口至印度價格高於其國內售價,顯無傾銷情事,且其他國家進口價格更低卻未列入受調國家,爰我方認為印度產業損害不可歸因於我國,建議DGTR對我國終止調查。
(四)我商:其出口價格長期高於印度國內售價及其他出口國平均價格,爰印度產業壓力來自他國低價競爭,且該產業內部問題恰與進口波動時點高度吻合,爰認為印度產業壓力係結構性弱點所致。
(五)印度塑膠業製造協會:印度國內生產商產能不敷國內需求,需仰賴進口支持,且進口品價格高於國內售價,爰不存在價格壓低情形。另課徵反傾銷稅使成本提升,造成進口成品關稅低於該產品原料之反傾銷稅率,導致印度下游產品於國際市場缺乏競爭性,不利產業發展。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