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及巴西簽署「碳信用合作備忘錄」,以建立符合「巴黎協定」的氣候行動夥伴關係

發布日期:2025-12-22

2025-12-19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文忠

一、    依據新加坡貿工部(MTI)本(2025)年12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在「第30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簡稱COP30)舉行期間,星國永續發展與環境部(MSE)兼貿工部主管貿易關係部長傅海燕與巴西環境與氣候變遷部長Marina Silva及巴西外交部主管氣候、能源及環境事務秘書Mauricio Lyrio共同簽署「碳信用合作備忘錄」,以建立符合「巴黎協定」的氣候行動夥伴關係。
二、    依據上述備忘錄,星、巴(西)兩國將就氣候行動締結合作,合作範圍涵蓋最佳實踐方式與知識交流,以及主管碳交易市場機制的「巴黎協定」第6條。雙方將為簽署具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執行協定」(Implementation Agreement)建立一個雙邊合作架構,以利國際轉移經相應調整後的碳信用,並攜手識別符合各自永續發展的優先事項及潛在的氣候變遷減緩項目,以協助實現「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的目標。同時雙方將探討在自願碳市場及其他氣候相關領域合作,以加速星、巴(西)兩國實現氣候目標。
三、    此外,新加坡與非洲國家馬拉威(Malawi)亦於COP30上簽署「碳信用合作備忘錄」。目前與星國簽署「碳信用合作備忘錄」及「碳信用合作執行協定」的國家分別為16個及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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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09562&areaID=&infotype=1&country=&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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