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制定2026年汽車進口政策

發布日期:2026-01-12

2026-01-10 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陳組長伯彰

緬甸全球新光報報導,根據緬甸商務部發布的第120/2025號通知,依據《進出口法》第13(B)條規定,2026年非商業用途車輛進口許可所核准的最老車型年份為2025年,亦即非商業車輛僅限2025年或2026年車型得以進口。通知指出,2022年及以後製造的小巴士、公共巴士、長途巴士及商用卡車等公共服務車輛可獲准進口;消防車與救護車則開放2017年及以後製造之車輛進口。重型機械方面,最老機型年份限定為2017年。依2026年車輛進口政策規定,除重型機械外,所有進口車輛一律須為左駕車。

 

重型機械不得行駛於公共道路,包括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振動壓路機、夾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打樁機、履帶式鑽機或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越野起重機、叉車、動臂式升降機及瀝青鋪機等。凡機齡在15年以內、亦即2012年及以後生產的重型機械,均可進口至緬甸。通知同時強調,商務部僅就進口車輛之指定車型年份作出公布,現行汽車進口政策內容並未修訂。商務部將依慣例,每年公告可核准進口之車型年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10139&areaID=&infotype=1&country=&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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