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星數位貿易協定生效

發布日期:2026-02-09

2026-02-04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來源:歐盟執委會
一、旨揭協定於本年2月1日生效,該協定為歐盟首個雙邊數位貿易協定,代表歐盟於拓展數位貿易協定,及在自由貿易協定中納入數位貿易章節之重要一步,藉由透明化法規加強雙邊貿易,使跨境數位交易對企業和消費者而言更加便利、更具可預測性及更可靠,進而強化雙邊貿易,將有助提升歐盟競爭力、加強經濟安全,並為公民和企業創造新機會。
二、依據歐盟執委會2月2日新聞稿,旨揭協定主要功能如下:
(一)、建立安全線上消費環境:該協定於線上消費者保護、個資與隱私保護,以及防止垃圾商業訊息等領域制定具約束力之高標準承諾,將增進消費者福祉,使民眾更有信心參與數位經濟交易。
(二)、為企業提供更高法律確定性:透過推動無紙化貿易、確保電子簽名、電子合約與電子發票之法律效力,並禁止對電子傳輸徵收關稅,使數位交易更具效率且更可預測。
(三)、促進公平數位貿易:禁止不合理「數據在地化」要求以及「強制轉讓軟體原始碼」,保護企業免受保護主義侵害,並提升對數位市場之信心。
三、歐盟與新加坡2024年之貿易額達到1,310億歐元,其中包括830億歐元服務貿易與 480 億歐元貨品貿易,鑒於大部分服務貿易係透過數位方式進行,凸顯雙邊數位貿易之重要性。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11138&areaID=&infotype=1&country=&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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