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整對自中國進口之陶瓷餐具及廚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最終反傾銷稅率
發布日期:2026-02-10
一、查歐盟自108年7月16日起自中國進口之陶瓷餐具及廚具續課徵最終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9/1198),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提出申請,主張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113年7月12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並於114年10月8日公告落日複查結果,並自次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續課徵13.1%至36.1%不等之反傾銷稅。
二、歐盟執委會後於本(115)年2月6日公告,經部分期中審查(partial interim review)後,認定因中國產業存在嚴重市場扭曲,實務上已經無法針對不同企業個別適用不同稅率,爰自次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反傾銷稅率一率修改為79%。受課徵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ex 6911 10 00, ex 6912 00 21, ex 6912 00 23, ex 6912 00 25 及 ex 6912 00 29 (TARIC codes 6911 10 00 90, 6912 00 21 11, 6912 00 21 91, 6912 00 23 10, 6912 00 25 10 及 6912 00 29 10)。
三、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data.europa.eu/eli/reg_impl/2026/274/oj。
出處: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