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對進口鐵及非合金鋼之半成品(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採行最終防衛措施

發布日期:2026-04-20

埃及調查機關於本(115)年4月4日通知WTO防衛委員會(如附件),認定調查期間之進口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並建議自本年4月2日起對旨揭產品採行為期3年之複合稅(從價稅及從量稅並行,採稅額高者課徵)至117年9月13日止,各年從價稅率及從量稅分列如下:

  • 第1年:13.12%、70美元/公噸;
  • 第2年:12%、64美元/公噸;
  • 第3年:11%、59美元/公噸。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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