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我國等3國進口之熱軋鋼帶及鋼板與冷軋鋼帶及鋼板展開反傾銷調查
發布日期:2026-06-05
一、日本財務省於本(115)年6月1日公告(如附件),對自我國、韓國與中國進口之「熱軋鋼帶及鋼板」(Hot-rolled steel coil, sheet and strip)與「冷軋鋼帶及鋼板」(Cold-rolled steel coil, sheet and strip)進行反傾銷調查,相關內容略以:
- 熱軋鋼帶及鋼板產品日本海關稅則號列為:
- 經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不包括含碳量小於全重量0.6%,且不論形狀,經過貼面、鍍面、塗面,或未捲盤且厚度在6公釐以上者):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40、7208.52、7208.53、7208.54、7208.90、7211.13、7211.14、7211.19。
- 經熱軋之其他合金鋼扁軋製品(不包括含碳量小於全重量0.6%、且含硼量大於或等於全重量0.0008%,且HS稅則品目表第七十二章註1(f)所列硼以外之元素含量均在標準以下者;不論形狀,亦不包括經過貼面、鍍面、塗面,或未捲盤且厚度在6公釐以上者):7225.30、7225.40、7225.99、7226.91、7226.99。
- 冷軋鋼帶及鋼板產品日本海關稅則號列為:
- 經冷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不包括含碳量小於全重量0.6%,且寬度在600公釐以上者;不論厚度及形狀,亦不包括經過貼面、鍍面或塗面者):7209.15、7209.16、7209.17、7209.18、7209.25、7209.26、7209.27、7209.28、7209.90。
- 經冷軋之其他合金鋼扁軋製品(不包括含碳量小於全重量0.6%、且含硼量大於或等於全重量0.0008%,且HS稅則品目表第七十二章註1(f)所列硼以外之元素含量均在標準以下者,且寬度在600公釐以上者;不論厚度及形狀,亦不包括經過貼面、鍍面或塗面者):7225.50、7225.99。
- 本案傾銷調查期間為114年4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間為110年4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
二、日海關已於官網公告本案調查期程、產品範圍、調查問卷、承辦窗口等詳細資訊(如附件,相關連結請參閱:https://www.customs.go.jp/english/traderemedy/netsuen_e.html ,以及https://www.customs.go.jp/english/traderemedy/reien_e.html )。
三、日方亦提供我國可能的涉案廠商名單(如附件),並請我方於本年6月15日前提供前述名單外的我國其他涉案廠商之名稱與地址(如附件),以及於7月8日前提交調查問卷至日本財務省關稅局關稅課特別關稅調查室(電郵:ad12@mof.go.jp)。
四、為協助我商因應外國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訂有相關補助辦法,對我涉案廠商聘請律師、會計師應訴之費用提供部分補助,涉案廠商倘有需要,可透過相關公會向貿易署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考貿易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40&pid=766564)。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