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布對我國等5國乙二胺(Ethylene Diamine)反傾銷調查案之基礎事實揭露報告
發布日期:2026-06-22
一、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DGTR)於本(115)年6月16日公告旨揭報告(如附件),由於我國並無廠商參與調查並填復問卷,DGTR依據可得事實,認定我商傾銷差額與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之損害差額如次:
- 傾銷差額(如附件2第30頁):我國廠商均為30至40%。
- 損害差額(如附件2第51頁):我國廠商均為10至20%。
二、本案利害關係人倘擬對該報告表示意見,請於本年6月21日前向DGTR提出,並電郵至ds-dgtr@gov.in、dir15-dgtr@gov.in、dir16-dgtr@gov.in、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nic.in及dgtr@govcontractor.nic.in。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