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重啟矽鋼扁軋板(GNO)之非優惠原產地查核程序
發布日期:2026-06-22
一、巴西前於114年7月11日公告對我國、德國、中國大陸及韓國等4國矽鋼扁軋板續課反傾銷稅,嗣展開非優惠原產地查核程序,認定由我中鋼公司與日本製鐵合資之越南China Steel and Nippon Steel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CSVC)公司輸銷巴西之矽鋼扁軋板,係原產自中國,並對中國提高稅率,對德國、韓國及我國則維持原稅率(我國部分:中鋼90美元/公噸,其他廠商166.32元/公噸)。
二、案經巴西業者申請重啟旨案調查,巴西工商發展暨貿易部(MDIC)初步認定,由CSVC出口至巴西並申報原產地為越南之矽鋼扁軋板,實際原產自我國,惟因尚無法確認其原料完全來自我中鋼公司,爰暫依「其他廠商」166.32元/公噸之稅率課稅(如附件)。
三、倘利害關係人有意見,應於115年6月24日前將書面意見寄至deintnpref@mdic.gov.br(如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