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實施人造寶石標示新規 違者最高可罰逾85萬里拉
發布日期:2026-06-26
2026-06-25 駐土耳其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志明
土耳其貿易部頃修正珠寶貿易管理相關法規,就實驗室培育或人工合成貴重寶石制定全新銷售規範,自公告日起即時生效,以提升交易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杜絕貿易糾紛。
新制明定,凡於土耳其境內販售實驗室培育或人工合成貴重寶石者,業者於產品標籤、證書、發票、網站及廣告宣傳等各式媒介上,均須以顯著方式標示「Sentetik(合成)」、「Laboratuvar üretimi(實驗室培育)」或「Yapay üretim(人工製成)」等貿易部核可之用語至少一項。違反上述標示義務者,將依零售業管理法處28,620至858,620里拉之行政罰鍰。
新法並規範實體與數位通路之陳列方式,要求上述產品與天然貴重寶石分區分櫃陳列,電子商務平台亦須分類上架。安卡拉珠寶暨鐘錶商公會理事長Timuçin Sönmez表示,明確區分天然與人工寶石為產業界爭取逾兩年之迫切需求,各主管機關並將聯合加強市場查核,確保新法嚴格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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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