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對特定蔬食產品(Certain vegetable goods)實施臨時防衛措施
發布日期:2026-06-30
一、加國國際貿易法庭(CITT)前於115年3月19日針對特定蔬食產品展開防衛調查,涉案產品為冷凍或罐裝之玉米、豌豆、四季豆、黃蠟豆、混合豌豆與紅蘿蔔、綜合蔬菜,以及白豆、黑豆、紅豆或斑豆與鷹嘴豆(相關加國海關稅號詳附件2第3頁ANNEX 1)。
二、CITT現於115年6月19日公告,針對前揭涉案部分產品,包括玉米罐頭、豌豆罐頭、四季豆罐頭、黃蠟豆罐頭、豌豆紅蘿蔔混合罐頭、綜合蔬菜罐頭、白豆罐頭、黑豆罐頭、紅豆罐頭、斑豆罐頭,以及鷹嘴豆罐頭,課徵10%臨時防衛稅,最長適用200日,相關稅號為2005.40.00.00、2005.51.90.19、2005.51.90.90、2005.59.00.00、2005.80.00.00、2005.99.11.00、2005.99.19.00、2005.99.20.19、2005.99.20.99、2005.99.90.15、2005.99.90.18、2005.99.90.19、2005.99.90.98、2005.99.90.99。
三、本案CITT預計於115年9月9日前完成調查,倘認定進口增加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之虞,將就適當之最終救濟措施提出建議;如認定未造成損害,則本次臨時防衛措施將自相關裁定公布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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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