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簡化能源及輪胎標籤規則
發布日期:2026-06-30
2026-06-29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資料來源: 歐盟執委會
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6月24日提案簡化歐盟能源及輪胎標籤規則,此為歐盟第12項簡化措施(Omnibus XII),該項簡化措施,將使歐洲家用電器、電子設備及輪胎之消費者、供應商及零售商獲益。
一、 目標:簡化後的能源與輪胎標籤規則將減輕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合規要求,並確保消費者購買產品獲得所需之資訊。此將鼓勵製造商與供應商開發並銷售更好、更高效之家店與輪胎,並協助消費者購買更具能源效益之產品,進而降低能源費用與營運成本。
二、 提案措施:
(一) 本次提案措施並未改變原法規架構之主要目的,即提供消費者清晰、可比較之資訊,協助其據以選擇。
(二) 本次修訂提案主要允許根據產品不同,在標籤顯示保有更多彈性,以確保消費者在購買時仍能看到相關資訊。例如:
1. 電子貨架展示:實體店面銷售某些產品類型,電子貨架展示(electronic shelf displays)可能可以取代紙本(現行規範不允許)。
2. QR code:企業間交易而未在實體店面銷售之產品,如超市冷藏櫃或自動販賣機,因為在購買前無法看到標籤,則可在相關文件或產品上附上QR code。
3. 冷暖氣或廚房家電通常由安裝商或廚具系統商銷售,故應在安裝商報價向消費者報價時,將標籤作為合約報價之一部分。
(三) 其他措施包括:
1. 當能源等級重新調整時,讓供應商與零售商可以更簡易更新標籤;
2. 釐清非歐盟製造商之授權代表的責任;
3. 取消汽車銷售商在銷售新車時必須展示輪胎標籤之要求,因為在此情況下,消費者很少有選擇輪胎的機會。
4. 簡化更新輪胎標籤之法定程序,以支持採購;
5. 運用歐洲能源標籤產品資料庫(European Product Registry for Energy Labelling, EPREL)促進市場監督,讓許多目前缺漏,但對採購商、消費者或市場監管機構很重要之產品資訊可以數位呈現。
三、 預期效益:前揭能源及輪胎標籤之簡化措施,在未來10年內,將為企業與市場監管機構節省高達1.25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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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