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完成矽鋼扁軋板(GNO)之非優惠原產地查核程序

發布日期:2026-07-15

巴西前於114年7月11日公告對我國、德國、中國大陸及韓國等4國矽鋼扁軋板續課反傾銷稅,嗣經2次非優惠原產地查核程序,巴西於本(115)年7月2日公告(如附件),要點如次:

  • 最終認定由我A公司與日本B公司合資之越南C公司輸銷巴西之矽鋼扁軋板,係原產自我國;
  • C公司反傾銷稅率:
    • 自112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期間之進口量,其中75.5%適用A公司每公噸90美元之稅率,餘24.5%則適用我國「其他廠商」每公噸166.32美元之稅率;
    • 自2025年7月1日起,則以巴西進口C公司涉案產品的年平均量15,928.5公噸為基礎,並考量C公司使用A公司原料的比例42.3%,故每年可有6,737.76公噸適用A公司之稅率;其餘數量則改適用我國「其他廠商」之稅率。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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