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汽車、巴士及卡車輪胎課徵最終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26-07-17

一、歐盟前於2025年4月7日接獲歐盟境內產業申請,並於同年5月21日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

二、經檢視相關事證,執委會認定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具傾銷事實,並導致歐盟產業受有實質損害。爰於2026年7月7日於歐盟公報公告自次日起對旨揭產品課徵最終反傾銷稅,最終稅率自4.3%至45.3%不等。課稅產品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4011 10 00 及 4011 20 10。

三、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http://data.europa.eu/eli/reg_impl/2026/1540/oj。

四、請相關廠商妥為注意,切勿涉入旨揭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規避歐盟反傾銷措施之行為(例如進口中國大陸成品卻偽報我國產製,或進口半成品進行簡單加工組裝後,偽報為我國產製再出口等違規轉運行為),俾避免我國產品因前述行為遭致歐盟反傾銷或反規避調查。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