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稅務暨關務總署第3場CBAM線上研討會重點摘要
發布日期:2026-08-06
2026-08-05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稅務暨關務總署網頁
歐盟執委會稅務暨關務總署(DG TAXUD)針對本年7月16日所舉辦之第3場CBAM線上研討會「成為CBAM查驗機構:認證與查驗(Become a CBAM verifier: all about accreditation and verification)」,提供重點摘要(takeaways)、會議影片連結及簡報。
該場研討會深入說明CBAM之認證(accreditation)與查驗(verification)程序,摘要重點如下:
一、 認證(Accreditation):
(一) 認證機制:查驗機構(verifier)須向歐盟會員國認證機構(EU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y, NAB)申請認證,NAB通過認證後,需通知會員國主管機關(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y, NCA),由NCA在CBAM註冊系統更新資訊。第三國查驗機構可直接向允許接受第三國申請之NAB申請認證。
(二) 會員國認證機構進展:截至本年7月,共有24個NAB同意提供CBAM認證服務;其中有13個NAB已開始接受申請,7個NAB同意接受第三國申請,4個NAB(義大利、荷蘭、波蘭及瑞典)已正式開放接受第三國申請。
二、 經認證之查驗機構(accredited verifiers)註冊:
(一) 自本年9月1日起,經認證之查驗機構應建立EU Login 帳號,並加入CBAM註冊系統(CBAM registry),以向國家主管機關(NCA)申請註冊。
(二) CBAM註冊系統可提供查驗機構與第三國生產者順暢且安全地協同作業與共享查驗報告。
三、 查驗(Verification):
(一) 何謂查驗:查驗(verification)係根據歷史資料,評估環境資訊聲明是否具重大性(materially)正確且符合標準。驗證(Validation)係評估未來活動假設與方法之合理性,監測計畫(monitoring plan)評估係屬驗證範疇。
(二) 查驗核心原則:獨立性與專業懷疑:查驗機構須獨立於營運商與 會員國主管機關(NCA),並在評估過程中保持專業懷疑(professional scepticism)。合理保證:查驗需提供合理程度保證(reasonable level of assurance)說明排放報告無重大錯誤(material misstatement)。重大性(Materiality):重大性係界定排放報告一個或數個錯誤(misstatement)是否重大,導致該報告不能被查驗通過(satisfactory)。其分為量化標準(Quantitative)為每項CN碼貨品總特定碳含量之5%差異上限,質化標準(Qualitative)為影響使用者決策之不合規情形與頻率。重大性並非容忍區間,所有發現之錯誤及不合規均需由營運商更正。
(三) 查驗範疇:包括監測計畫及所採取之方法的合規性、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資料與計算的正確性、營運商控制系統的運作、改善建議等。
(四) 查驗程序:9大步驟包括策略分析、風險分析、查驗計畫、流程分析(實地查驗)、錯誤與不合規之處理、內部查驗文件、草擬查驗報告、獨立複核(Independent review)、出具查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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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