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政府擴大船舶與海事設施銷售稅豁免範圍,助推馬國邁向亞洲造修船樞紐

發布日期:2026-08-10

2026-08-07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袁組長鴻麟

資料來源: 馬來西亞南洋商報 Nanyang Siang Pau (船舶銷售稅豁免範圍擴大 大馬打造區域海事樞紐) https://www.enanyang.my/news/20260805/Finance/1339329

 

據報載,馬國政府已於本(8)月1日起正式實施擴大船舶與海事設施銷售稅豁免範圍,將涵蓋更多商用船舶、海事工程船(Marine Construction Vessel)以及海上鑽井平台(Drillship)。該措施將直接降低企業經營與投資成本,提升馬國海事產業競爭力,並為實現「2030年新工業大藍圖」(New Industrial Master Plan 2030,NIMP 2030)打造亞洲造船與修船區域樞紐的目標提供推動力。

馬國政府於7月31日透過憲報頒佈「2026年銷售稅(豁免銷售稅商品) (修正)法令」[Sales Tax (Goods Exempted from Sales Tax) (Amendment) Order 2026] [P.U. (A) 276/2026],將銷售稅豁免範圍擴大至油輪、冷藏船(Reefer)以及其他運輸貨物與人員的機動船舶,同時修訂遊艇、休閒船舶、划艇以及獨木舟的免稅技術規格,並新增拖船(Tug Boat)、推船(Pusher)、消防船(Fireboat)、挖泥船(Dredger)、起重船(Floating Crane)、浮船塢(Floating Dock)、浮動/潛水式鑽井平台、木筏、浮標以及拆船與船舶回收等服務。

馬國中華總商會(ACCIM)總財政孔令龍表示,新措施實施後,符合資格的船舶、船用機器以及相關設備可直接豁免10%銷售稅,無須另行申請,不僅有助減輕企業投資成本,亦將惠及造船、修船、港口、油氣、郵輪以及遊艇等相關產業,並有望進一步降低海運與進出口物流成本。

馬來西亞憑藉馬六甲海峽(Strait of Malacca)的戰略位置,在全球航運網絡中具備天然優勢,隨著海事競爭力提升,將直接帶動本地油氣、造船以及港口等大型產業發展。此外,成本的下降將吸引更多造船與船舶維修企業,包括遠洋船舶(Ocean-going Merchant Ship)、船用設備製造商,以及修船、船舶設計、升級改裝與維護、修理與大修(MRO)等服務供應商進駐,進一步推動港口經濟發展。另外,此次豁免範圍亦涵蓋郵輪、遊艇以及休閒船舶,簡化免稅程序後,預計將吸引更多高資產淨值人士選擇來馬停靠與維修,進一步拓展馬國海事休閒產業。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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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818820&areaID=2&infotype=1&country=&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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