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對自中國進口之高空作業車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發布日期:2026-08-25

一、依據英國商業、創新、科學和貿易(BIST)本(8)月19日公告,BIST部長接受貿易救濟署(TRA)建議,認定原產自中國之高空作業車(Boom Lifts)存在傾銷行為,並對英國產業造成損害,爰自本(8)月20日起對涉案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二、TRA於本案係作成臨時肯定認定(Provisional Affirmative Determination, PAD),即在反傾銷調查尚未完成前,初步認定涉案產品存在傾銷並對英國產業造成損害,據此建議政府先行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以避免調查期間損害持續擴大。本案臨時反傾銷稅率依出口商不同介於16.25%至71.74%間,措施實施期間最長為6個月,或至最終反傾銷措施生效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實施期間,進口商應就臨時反傾銷稅額提供銀行擔保、保證或現金存款;倘最終決定實施反傾銷措施,英國海關將依最終確定之稅率收取相關稅款。

三、本案涉案產品為原產於中國之高空作業車,主要用於乘載人員、設備及/或材料,最大工作高度達6公尺(含)以上;適用範圍並包括下列預先組裝或可直接組裝之組件(Sections),惟單獨之個別零件(Individual Components)不在此限:

  • (一)臂桿(Booms),包括折疊臂(Articulated)、伸縮臂或直臂(不論有無副臂)或其組件。
  • 底盤(Chassis)或其組件。
  • 臂架轉塔/轉盤(Boom Turret/Turntables)或其組件。
  • 平台/工作籃(Platforms/Baskets)或其組件。五、涉案產品之稅則號列,包括:8427 1010 10、8427 101090、8427 1090 00、8427 2019 10、8427 2019 90、8427 2090 00、8427 9000 80、8428 1020 00、8428 1080 00、8428 9090 20、8428 9090 80、8431 2000 60、8431 3100 00、8431 3900 10、8431 3900 90。

四、本案公告原文請參閱: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trade-remedies-notices-boom-liftsoriginating-

from-china--2/trade-remedies-notice-202623-provisional-anti-dumping-duty-on-boom-liftsoriginating-from-china--2#tras-recommendation

五、請相關廠商妥為注意,切勿涉入旨揭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規避英國反傾銷措施之行為(例如進口中國大陸成品卻偽報我國產製,或進口半成品進行簡單加工組裝後,偽報為我國產製再出口等違規轉運行為),俾避免我國產品因前述行為遭致英國反傾銷或反規避調查。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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