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針對簡化能源及輪胎標籤規章草案展開公眾諮詢
發布日期:2026-09-01
一、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6月提案簡化「能源與輪胎標籤」規範,旨在減輕家用電器、電子設備及輪胎等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合規要求,並確保消費者購買產品獲得所需之資訊。
二、旨揭簡化規章將在不改變提供消費者清晰產品資訊的前提下,給予更多展示彈性,例如允許實體店面使用電子貨架標籤、在特定設備上附QR code,並將冷暖氣等家電標籤整合於安裝商報價單中,同時取消新車銷售時強制展示輪胎標籤等要求。其主要措施包括:
- 增加產品附帶能源標籤形式(數位或實體)的彈性,但仍保留經銷商可向供應商要求取得印刷標籤。
- 產品資訊單(Product information sheets, PIS)完全電子化。
- 強化非歐盟製造商及其授權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s)的責任:要求非歐盟製造商之授權代表必須在歐洲能源標籤產品資料庫(EPREL)上傳授權委託書副本,確立授權代表與市場監管機關合作之義務。
- 簡化標籤重新分級(rescaled)過渡期之程序:對重新劃分能源等級的產品,供應商在生效前4個月的過渡期內可自行選擇附上新/舊標籤或兩者皆附;經銷商可在重新分級生效日後,有12個月展延期繼續販售與展示僅附舊標籤的庫存商品。
- 歐洲能源標籤產品資料庫(EPREL)之一次性原則(once-only principle):讓EPREL與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章(ESPR)下的產品數位護照(DPP)資料庫進行系統連結,避免企業重複登記資料。會員國在評估獎勵措施資格時,應直接透過EPREL存取相關文件。
- 明確供應鏈相關利害關係人之責任:能源產品安裝業者及輪胎安裝商視為經銷商,需負經銷商之義務提供產品資訊單;汽車經銷商僅為輪胎銷售鏈之中介者,在銷售新車不需再展示輪胎標籤。
- 調和輪胎標籤規章及能源標籤規章更新參數之程序:允許執委會透過授權法案(delegated acts)修訂輪胎標籤之所有參數,使其與能源標籤規章更新參數之作法一致。
- 更新歐洲能源標籤產品資料庫(EPREL)公開部份之輪胎資訊參數,新增輪胎測試報告須上傳至EPREL合規部分的文件中(僅限市場監管機關存取)。
三、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8月20日針對簡化能源及輪胎標籤規章(regulation)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公眾諮詢網頁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6872-Energy-efficient-product-legislation-Omnibus-simplification_en,期間為本年8月20日至10月15日。倘利害關係人有意提供意見,可在2026年10月15日前於該網頁提出。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