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發布「2025年貿易救濟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2026-10-01
歐盟執委會每年均向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提出貿易救濟報告,說明前一年歐盟對他國採取或遭他國實施貿易救濟措施情形,報告重點如次:
- 至去(114)年底,歐盟現行實施中之貿易救濟措施共232項,實施對象前5名依序為中國、俄羅斯、印尼、印度及美國。
- 歐方於去年新展開32件貿易救濟調查案(其中包括反傾銷調查30件、反補貼調查2件),新啟動調查案件中有12件涉及化學產業(超過三分之一);另有9件涉及鋼鐵相關產品,其中對鐵合金(ferro-alloys)採取防衛措施係具有重要經濟意義之案件,歐盟執委會透過該措施保護歐盟戰略產業之韌性及自主。
- 至去年底,歐盟對我國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共4件,包括冷軋扁鋼(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 flat products, SSCR)、熱軋扁鋼(Stainless steel hot-rolled flat products, SSHR)、環氧樹脂(Epoxy resins)及不鏽鋼對焊管件(Tubes and pipe fittings of stainless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s)。
- 去年反規避調查確認擴大1項貿易救濟措施,係對中國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 MSG)之反傾銷措施擴及馬來西亞,以打擊轉運逃稅行為,確保歐盟貿易救濟措施之有效性。
- 至去年底,他國對歐盟出口產品採取之貿易救濟措施最多者為美國(45項)、土耳其(25項)及中國(19項)。
- 歐盟執委會業於去年6月公告成立「進口監管小組」,監測有害之貿易轉移行為,即因其他地區徵收高額關稅,導致原本輸往該地之貨物可能轉移至歐盟。執委會議另於去年開發新出口商報告及貨物追蹤工具,該工具於本(115)年初生效,用於監控有關電池電動車進口之價格承諾。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