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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用電大戶綠電義務的合理性
經 濟部最近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預告訂定《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雖然經濟部訂定「一定契 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的目的,是在引導產業界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購買綠電,無可厚非,但強制要求用電超過五千瓩電力用戶,必須在5年內負擔契約容量10%再生能源義務,同時限定自發自用的做法,以及採用繳納代金的計算公式,不盡合理,應當給予適當彈性,並採納產業界之建議。【詳全文




反制美補助波音 WTO支持歐盟對美40億元商品課稅
世界貿易組織(WTO)日前授權歐洲聯盟(EU)對價值40億美元的美國商品課徵關稅,以報復美國補助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Boeing Co)。在美國總統大選僅剩數週之際,此舉提供了貿易紛爭的新源頭。詳全文


 


50參議員聯名 籲啟動與台BTA談判
美國聯邦參議院軍事與外交兩委員會主席等五十位跨黨派參議員,聯名致函美國貿易代表賴海哲,敦促正式展開與台灣的全面性雙邊貿易協定(BTA)談判。總統府發言人張 惇涵表示,五十位參議員不僅跨越黨派,更高達參議院總席次半數,總統府誠摯感謝美國國會對我政府政策的正面回應,以及對台灣的堅定支持。信中表示,「台灣 已經鬆綁對美國豬肉和牛肉產品的限制,這是進一步促成對話;一旦實施將擴大美國農民和牧場主供貨台灣的通路。對於這項重要的進展,美國應該在全面雙邊貿易 協定上,實質推動進展。」詳全文

 


 


韓國對我國、中國大陸及印尼產製不銹鋼板捲(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展開反傾銷調查
韓國貿易委員會於本(109)925日來函說明已於同日決定對我國等國產製不銹鋼板捲展開反傾銷調查,暫定涉案產品韓國參考稅則號碼為7219.12.101048項,利害關係人可於本年1023日前向韓國貿易委員會提出意見。

美國商務部公告對自我國在內等8國進口之預應力混凝土鋼線絲反傾銷調查之初步認定
美商務部於本(2020)924日公告旨調查初步認定,裁定我是項輸美產品之反傾銷稅率為3.89%,預計於本年128日公告反傾銷調查最終認定。詳全文

越南工商部刻正研擬EVFTA之貿易救濟措施相關施行之公告
越南工商部刻正研擬EVFTA中之貿易救濟措施相關施行細則公告。在研擬之公告草案中,輔導有關EVFTA協定過渡期適用之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措施暨反補貼措施。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在掌握資訊基礎上實施EVFTA之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倘調查機關認為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完全不符合公共利益,則不可實施。值得留意的是,上述公告草案第二章為過渡性防衛措施之專章。同一時間不得同時對歐盟產地進口至越南之產品實施過渡性防衛措施及依照外貿管理法規定之防衛措施。





美國、印度、日本、澳洲等國透過「四國同盟(Quad)」機制加強經貿合作
美國、印度、日本、澳洲於25日舉行之「四國同盟」(以下簡稱Quad)會議,會中討論加強5G通訊技術合作等經貿合作議題。美方在會後聲明中強調數位連結及網路安全的重要性,需建立5G網路可信賴的供應商,Quad成員並預定本年10月在東京召開外交部長會議將進一步討論5G合作細節。詳全文


 


英國國際貿易部推動貿易對手國消除175項貿易障礙,以協助英國企業對外貿易
英國國際貿易部(DIT)說明,在2019/2020財政年度,英國推動全球61個國家消除175項貿易障礙,促使英國企業對外貿易。取消的具體貿易障礙案例如下:取消對日本的牛肉和羔羊出口禁令(進口的前五年價值估計為1.27億英鎊:牛肉約為7500萬英鎊,羔羊約為5200萬英鎊)。與巴西政府合作,使英國漁民更容易將產品出口到包括鮭魚在內的產品到巴西。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取消對產品嚴格標籤規定,使運動營養公司Grenade可以出口到英國在中東最大的出口市場。海外銷售佔Grenade之年營業額的20%,而網路銷售則增長294%。詳全文

巴西經濟部公布385項資本財及資通訊產品暫免關稅詳全文

俄羅斯香水和照相產品的強制性標籤生效
俄羅斯內閣網站20201月發布法令,2020101日起,將開始對在俄羅斯境內生產和進口之香氛產品進行強制性標籤,並將有關貨物流通訊息轉交至數位標記系統。2021930日前,允許銷售在2020101日之前生產或進口到俄羅斯殘留之無商業標記香水和淡香水。另從2020101日起,禁止流通未加標記攝影產品。2020121日前,所有營業額參與者都必須標記2020101日前未售出庫存餘額。詳全文

韓國政府針對綠色新政修訂及施行新、再生能源相關法令
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於本(109)929日表示,依據於本年331日公布修訂之「推動新能源及再生能源之開發、使用與普及法令(稱新再生能源法)」及「電氣事業法」,目前再修訂及公告相關子法。修訂之相關子法主要內容包括「再生能源3020執行計畫(201712月公布)」及本年7月發表之針對綠色新政,擬推動整合園區計畫等推廣新再生能源方案,另亦包括減輕推廣新再生能源過程可能發生之安全管理問題及投機行為等副作用,預計有助於擴大建立健全之再生能源環境。詳全文

韓國政府擬推動 「新通商策略」
韓國新通商策略之主要內容包括因目前受新冠疫情影響,各國之貿易方式逐漸以本國優先,為加強保護貿易之情況及因應世界貿易組織(WTO)為主之多邊體制機能衰退等全球通商環境之變化,研擬以商務人士快速通關及推動新型自由貿易協定(FTA)之「K-FTA」等相關策略,包括正式簽訂數位合作協定(DPA)、數位健康管理等數位通商合作之拓展方案等內容。其中則以K-FTA與供應鏈變化策略之連結最備受矚目,韓國政府頃正推動「中國+2」策略,協助韓國企業前往中國以外之新南方及新北方國家設立生產工廠。K-FTA擬改變過去主要以商品開放為主之方式,將改變為透過協助發展中國家之開發,促使相關國家對韓國開放韓國關心之領域,並以此為契機於相關國家建立生產基礎架構。詳全文

沙烏地宣佈將沙化若干資通訊相關工作
105日沙烏地人力資源暨社會發展部部長Ahmed bin Sulaiman Al-Rajhi宣佈,將沙化若干資通訊科技部門工作,盼為私部門創造9,000個就業機會。適用範圍為5(5人以上)之資通訊科技公司,包括程式開發、程式設計與分析以及技術支援等。另人力資源暨社會發展部要求資通訊特殊技能工作(specialized jobs)底薪為沙幣7,000里雅(折合1,866美元)、技術工作(technical jobs)底薪為5,000里雅。詳全文

東協啟動自行驗證機制,以簡化進出口通關程序
東協所有成員國於109122日於越南河內已同意修訂東協貨品貿易協定(ASEAN Trade in Goods Agreement, ATIGA)的第一議定書(First Protocol),並執行東協自行驗證機制(ASEAN-wide Self-Certification Scheme, AWSC)。自920日起正式施行,凡在東協進行跨境貿易的合格出口商將在自行驗證機制下獲益,於驗證貨物的源頭時可簡化行政程序。詳全文

越南政府頒布第111/2020/ND-CP號議定有關2020-2022年階段適用之EVFTA優惠進出口稅表
越南政府頒部第111/2020/ND-CP號議定有關2020-2022年階段適用之EVFTA優惠進出口稅表。根據上述議定之規定,進出口貨物須滿足下列條件:對於自越南出口之貨物:依照EVFTA之規定進口至各領土地區,包括:+ 本議定附錄II所列之歐盟成員國之領土。+大不列顛北愛爾蘭聯合王國(UK)(僅適用於本年81日至1231日期間越南出口之貨物)詳全文

越南工商部頒布第19/2020/TT-BCT號公告有關補充、修正東協貨物貿易協定產地標準
根據上述公告出口商自獲得允許自行認證產地之文件之日起有責任留存申請文件5年。自發行日起7個工作天內,業者須在eCoSys系統上申報及上傳自行認證產地之文件以及出口貨物之相關文件。同時,符合自行認證產地標準條件之出口商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同時為生產廠商及出口商;截止繳交登記自行確認貨物產地文件時2年內不違反貨物產地規定;具有受過貨物產地知識訓練之員工)

越南副總理已簽發第28/2020/QD-TTg號決定公布越南允許進口之廢料清單
越南副總理已簽發第28/2020/QD-TTg號決定公布越南允許進口之廢料清單。具體內容請參考第28/2020/QD-TTg號決定。該決定自本年1115日起生效,並取代20141219日第73/2014/QD-TTg號決定。【

印度政府公告自本年1016日起實施進口鋼鐵產品之強制登錄新規定
印度商工部對外貿易局(DGFT)(2020)928日發布Notification No. 33/2019-2020公告,自本年1016日起所有鋼鐵產品進口商須依規定於「鋼鐵進口監視系統(Steel Import Monitoring System, SIMS)」進行豋錄。該新措施目的在於監視進口產品類別及數量,對印度本國生產業者之影響,先前印度政府已針對超過300項進口產品實施強制登錄,目前已增加至530項。詳全文

印度政府公告於一年後實施車輛輪圈品質認證新規定
印度重工業暨國營事業部本(9)22日發布「車輛輪圈品質管制令(Automobile Wheel Rim Component (Quality Control)Order, 2020)」,並自本公告日起1年後正式實施,未來在印度國內使用無論進口或本地製造之輪圈都必須經過印度標準局(BIS)認證合格,包含兩輪車及三輪車使用之輪圈都必須符合不同的品質性能及測試標準。詳全文

20209月亞太重點國家即時產經動態觀測報告詳全文


 


如 何消除貿易障礙,進行全球佈局,向為國內廠商所關切,也是本會輔導之工作重點,對此,本會乃持續積極調查各國對我貿易障礙,作為政府透過諮商要求對手國改 善之依據,並且協助國內業者改善市場進入之通路。歡迎您隨時就貴公司出口之重點市場所面臨之任何出口障礙透過反應專區內之問卷向本會反應。 【詳全文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詳全文

公告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四十三、貨物卸存地點(含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監管編號)之代碼詳全文

公告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四十三-三、貨物卸存地點代碼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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