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擬對進口水泥實施臨時防衛措施

發布日期:2025-03-03

一、菲律賓貿工部(DTI)前於113年10月31日公告對旨揭進口產品展開防衛措施調查,該部現於本(114)年2月20日公告(如附件),初步認定旨揭進口產品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爰決定自菲國關務局公告起實施為期200天臨時防衛措施,以現金保證方式課徵每公噸400披索或每40公斤16披索。我國獲列開發中國家豁免清單,惟須於進口時提交原產地證明書,並經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驗證,始能豁免。

二、另檢附DTI初步認定調查報告(如附件),併請參考。

詳情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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